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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装修结构安全管理规定
来源:成都室内装饰行业协会       发布日期:2020-06-28   浏览数:2697    分享到:
 

室内装修结构安全管理规定

建设部《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报建与许可已作出规定,原有房屋进行装饰装修时,凡涉及拆改主体结构或明显加大荷载的,应当按照下列办法处理: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必须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由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对其装饰装修方案的使用安全进行审定。

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和从事房屋室内装修设计、施工的单位、个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 房屋室内装修,必须保证房屋原有的整体性、抗震性和结构安全,做到安全实用,并符合抗震、消防、电业、市容环境卫生等有关方面的规定,不得因装修影响毗邻房屋的使用安全。

2、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装修房屋,不得擅自拆改房屋墙体、梁、柱、板等结构。
建设部《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报建与许可已作出规定,原有房屋进行装饰装修时,凡涉及拆改主体结构或明显加大荷载的,应当按照下列办法处理: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必须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由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对其装饰装修方案的使用安全进行审定。

3、 房屋室内装修设计方案,应当符合房屋室内装修结构安全技术要求和消防安全,选用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的原材料和配件。

4、《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

2006年2月,建设部公布《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其中明确指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降低抗震设防标准。产权人和使用人不得擅自变动或者破坏房屋建筑抗震构件、隔震装置、减震部件或者地震反应观测系统等抗震设施。

该规定还明确,已按工程建设标准进行抗震设计或抗震加固的房屋建筑工程在合理使用年限内,因各种人为因素使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能力受损的,或者因改变原设计使用性质,导致荷载增加或需提高抗震设防类别的,产权人应当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抗震验算、修复或加固。需要进行工程检测的,应由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并且,房屋建筑工程的抗震鉴定、抗震加固费用,由产权人承担。普通住宅的抗震设计为8度,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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